根据与美国达成的延缓起诉协议(DPA),由于贿赂行为,总部设在荷兰的SBM Offshore被美国司法部罚款2.38亿美元,从而避免被罚足以导致公司倒闭的高达90多亿美元的罚金。

根据延缓起诉协议,因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SBM的罚金基数为28.2亿美元,这本可根据“犯罪点数”(culpability score)增加到45.1亿到90.2亿美元。

延缓起诉协议上说,“尽管犯罪的性质和严重性以及范围之广、规模之大” ,这场犯罪持续了至少16年,但其处罚考虑到了SBM的配合、其承认责任、合规努力、在荷兰被罚2.4亿美元以及与悬而未决的巴西处罚有关的指控。

延缓起诉协议指出,如果对SBM处以全额罚金,这实质上将危及该公司继续生存。

延缓起诉协议中还说,本协议不会影响美国政府在未来对SBM的任何起诉中处以更高罚金。(编译自《上游报》08/12/2017期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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