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已最终批准中石化在广西建设一座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的提议。

该项目于2011年获得国家发改委初步批准,但最终批准拖延了大约两年时间,原因是中石化当时没有完成该项目的环评报告,因此没有获得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批准。

该项目涉及建设年接收能力300万吨的LNG设施,总投资约177亿元,包括一座码头、一个再气化终端、4个储罐(每个储存能力16万立方米)和一条1337公里长的外输管道。(编译自《上游报》07/12/2013期第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