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正在修订其《石油法案》,这可能会使该国为其第21轮区块招标中最有前景的几个区块提供产量分成合同。此轮区块招标已被推迟数次,它包括29个区块,其中23个陆上区块位于该国中部和东北部几省,6个海上区块位于泰国湾。
泰国能源部矿物燃料局(Department of Mineral Fuels/DMF)称,《石油法案》的部分内容正在修订中,以便产量分成合同能会被为一些区块考虑。修订工作应该会在今年稍后完成。
据说DMF不排除为泰国湾G3/57、G5/57和G6/57区块考虑非特许模式(non-concession model),所有这些区块均包含或在在产油田、油气发现和基础设施附近。
由于这三个区块可能会被快速开发,因此为它们投标的公司将需要在申请时制定开发计划。这些区块要求的签约定金也是第21轮区块招标中最高的区块,每个区块不低于1000万泰铢(297,000美元)。
DMF考虑从为所有区块提供特许权进行改变,是因为一些政客和活动家强烈要求产量分成模式,他们认为这种模式将为该国带来更多收入。(编译自《上游报》26/06/2015期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