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水路运输许可证阻碍了中海油通过内河向内陆地区输配液化天然气的计划。消息人士称,由于交通运输部尚未向其颁发水路运输许可证,中海油在发展LNG航运业务上遇阻。

该部之前颁布一项政策,禁止货主从事航运业务,要求将这项业务应留给航运公司。

这个政策障碍阻碍了中海油旗下LNG运输企业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CETS)与一家中国船厂就建造一艘小型LNG运输船签署商业合同。

CETS已决定将建造该运输船的合同颁发给上海江南造船厂。该船储存能力3万立方米,年接转LNG90万吨。

一位官员说:“判授决定已经做出,但CETS尚未签署合同。”

没有商业合同,江南造船厂不可能开始建造,这显然会使原定的2014年竣工时间向后推迟一年。(编译自《上游报》03/08/2013期第39页)